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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持股份: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17-10-10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2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睢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项目项目总
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 72,650,569.29 元(暂估价,以工程结算为准,据实计
取)。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为项目开工后 12 个月完工;调试期为 1 个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并
对公司当期及明年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
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如遇政策、市场、天气的等不可预计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
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订立《睢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项目项目总承包合同》无
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睢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签订《睢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提标
及扩容项目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标的情况如下:
    1、工程名称:睢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项目。
    2、工程地点: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3、工程内容:睢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规模为 20000m3/d,扩
建二期,二期工程规模为 20000m3/d,并对一期和二期工程(总规模为 40000m3/d)
进行提标改造。包含土建、设备材料采购和安装、工艺调试。
    4、合同工期:施工工期为项目开工后 12 个月完工;调试期为 1 个月。
    5、合同金额:72,650,569.29 元(暂估价,以工程结算为准,据实计取)。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签约对方为睢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为政府部门。
    2、公司与睢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于
2017 年 6 月与睢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签订《睢县振兴路应急站治理服
务协议》,合同金额为 1,219 万元;2017 年 6 月与睢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
局签订《睢县万口加药点运营服务协议》,根据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72,650,569.29 元(暂估价,以工程结算为准,据实计取)。
    2、工程地点: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3、合同工期:施工工期为项目开工后 12 个月完工;调试期为 1 个月。
    4、违约责任
    由于承包人(指公司,下同)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在按合同约定确定
的施工工期(包括按合同延长的工期)后 7 天内,监理人应当书面通知承包人,说
明发包人(指睢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下同)有权得到逾期竣工违约金,
但最终违约金的金额不应超过合同金额的 0.5%。
    5、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友好协商不成、不愿
提请争议组评审或者不愿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提请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
进行仲裁解决。
    6、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7、合同签署时间:2017 年 9 月 30 日。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合同的约定,若合同顺利履行,会对公司当期及明年的业绩产生积
极影响,且合同的签订及顺利履行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经验规模,为公司积
累项目实施的经验,提升公司管理和持续经营能力。
    2、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合同对
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
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天
气的等不可预计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
行。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