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持股份: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2017-11-29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8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27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89.80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17 年 11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
动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2.00 万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
为 32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89.80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 10,243.80 万股的 0.88%。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持水务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7 年 11 月 2 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89.8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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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32 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3.96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 占公司目前总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喻正昕 副总经理 20.00 22.27% 0.20%
王海云 财务总监 15.00 16.70% 0.15%
中层管理人员(30 人) 54.80 61.02% 0.53%
合计(32 人) 89.80 100.00% 0.8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
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
行锁定。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4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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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A1631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11 月 8 日止,公司收到 32 名股
权激励对象的 898,000 份股权,缴纳的股权激励投资款为人民币 21,516,080.00 元,
全部以货币方式出资,其中计入股本 898,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
民币 20,618,080.00 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3,336,000.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7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0,243.80 万股增加至
10,333.60 万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减少,公司控股股东中持(北京)
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 24,138,3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56%,
本次授予完成后,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
新股本比例为 23.36%。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7,682.85 89.80 7,772.6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560.95 0 2,560.95
合计 10,243.80 89.80 10,333.6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
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2 日,在 2017 年-2020 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
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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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 1,475.28 万元,则 2017 年-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限制性股票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89.80 1475.28 159.82 860.58 331.94 122.94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将在相关成本费用列支。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
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
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
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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