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持股份:关于公司通过子公司股权收益权转让申请融资并质押子公司股权的公告2018-02-08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子公司股权收益权转让申请融资并质押子公司股
                                   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股权质押合同
       融资金额:12,0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涉及子公司股权转让,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与中国对
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以下简称“《合
同》”),通过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沧州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和焦作中持
水务有限公司的股权收益权,获得转让价格 12,000 万元。《合同》期限 1 年,
满 6 个月后可申请提前回购。上述《合同》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国栋、控股股东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公司拟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
信托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以沧州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和焦作
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为《合同》提供质押担保。
    (二)交易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通过子公司股权收益权转让申请融资并质押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1987 年 9 月 30 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 F6 层
       注册资本:2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林
       经营范围: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
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
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
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
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            沧州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     焦作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2,000 万元
                任丘市华北石油炼油厂东侧北环路
注册地点                                         河南省沁阳市东环路东侧
                北侧
法定代表人      许国栋                           许国栋
                                                 污水处理;环保工程承包及施工(凭
                污水处理;污水处理技术服务;环保 有效许可证经营);环境保护专业技
                设施技术服务;环境保护设备采购、 术服务;研究开发污水处理技术;
经营范围
                销售及安装调试;污泥处置;环保工 环境保护设备技术支持、技术服务、
                程施工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销售环保设
                                                 备
       四、合同的基本内容
       (一)《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1、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为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对应之收益权(以下简称:“目
标股权收益权”)。
       目标股权收益权是指因持有目标股权而享有的目标股权所对应全部收益的
财产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目标股权在任何情况下的卖出收入;
    (2)目标股权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拆分股权、优先购买权等而获得
的派生股权,以及该些派生股权在任何情况下的卖出收入;
    (3)目标股权和派生股权(如有)应分配的股息、现金分红;
    (4)目标公司解散、破产、清算时,目标股权对应应分配的公司剩余财产;
    (5)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司法机关的裁决或在其他情况下依法对
外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目标股权和派生股权(如有),该等股权处置所获得的
全部收益。
    (6)目标股权和派生股权(如有)所产生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
    当目标股权获得派生股权时,所需资金由转让方承担,派生股权的所有权归
其享有,股权收益权属于本合同项下目标股权收益权范围。
    2、转让价格
    目标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格为(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小写)
¥120,000,000元;如本信托实际募集的信托资金总额低于前述转让价格的,以本
信托实际募集的信托资金金额为转让价格。
    3、提前回购
    转让方可于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满6个月后,提前回购全部股权
收益权。
    4、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签字且甲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
全部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终止(保密条款除外)。
    (二)《股权质押合同》
    1、主债权及质押担保范围
    主债权为债权人基于主合同享有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收益权溢
价回购款。主债权具体金额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股权质押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罚息、
逾期利息的复利、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执
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登记费、保管费、保险费、 鉴定费、通知费、
催告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通讯费、各种应缴税款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出质人应承担的主合同或本合同无效的责任。
    2、担保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全部实现之日止。
    3、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
生效。
    五、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转让沧州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和焦作中持水务有限公司的
股权收益权并以上述两个公司股权质押作为担保达到为公司融资的目的,可以拓
宽公司的融资渠道,增加公司的运营资金。公司目前偿还能力良好,上述合同的
签订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