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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持股份:对外投资公告(一)2018-02-08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宁晋县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 PPP
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预估总投资为 28,260.00 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项目公司投资总额 8,478 万元(预估,项目公司投资总额为项目实际总投
资额 30%,项目实际总投资额以经政府部门审计的竣工决算额为准),公司出资
比例为 90%。
     特别风险提示:运营期污水服务费收取及调价风险。


    一、项目概述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宁晋县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 PPP
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与河北祥宁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宁晋中持环境发展
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参与
宁晋县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 PPP 项目投资、建设、运营。
项目预估总投资额为 28,260.00 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项目公司
投资总额 8,478 万元(预估,项目公司投资总额为项目实际总投资额 30%,项目
实际总投资额以经政府部门审计的竣工决算额为准),公司出资比例为 90%,河
北祥宁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0%。本次投资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对项目、项目公司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属
于关联交易。
    二、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一)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宁晋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宁晋县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
PPP 项目实施机构。
    地址:宁晋县新兴路。
    (二)河北祥宁投资有限公司
    宁晋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兰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注册地址:宁晋县兴宁街 13 号
    经营范围:对城镇、新农村建设项目投资与开发;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
的经营管理
    股东:邢台市兴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公司情况
    名称:宁晋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投资总额:8,478 万元
    出资方式:货币
    董事会人员安排: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4 名董事由公司委派或推荐,1
名由河北祥宁投资有限公司委派或推荐。
    管理层人员安排:项目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公司提名,董事会聘任;设财
务总监 1 名,由公司提名,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的权限和程
序报批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出资比例:公司出资比例为 90%,河北祥宁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0%。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水污染治理,环保工程承包及施工,环境保护专业技
术服务,环境污染物的分析与检测,环境调查、风险测评及技术咨询;污泥处置
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注册为准)。
    (二)投资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宁晋县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 PPP 项目
    设计处理能力 4 万吨/日,项目占地面积为 80.98 亩。
    项目主要内容:在特许经营期内,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取
得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主要收集处理宁晋县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内所有
排污企业的工业废水及园区内的居民生活污水。
    项目预估总投资为 28,260.00 万元(以经政府部门审计的竣工决算额为准),
项目公司投资总额为项目实际总投资额 30%,项目投资由项目公司实施,超出项
目公司投资总额的剩余投资额由项目公司筹集。
    项目特许经营期:20 年,即自《宁晋县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
中处理厂 PPP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期开始至满二十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含建设期)。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由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甲方)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乙方)签署《宁晋县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 PPP 项目
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
    1、项目设计处理能力:4 万吨/日
    2、特许经营期:20 年,即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期开始至满二十年的
最后一个工作日(含建设期)。
    3、污水处理服务费:在运营期内设置运维绩效考核机制,甲方每月度按乙
方当期月度处理污水的进水水量,并结合其提供的运维服务是否达到绩效考核标
准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相关职能部门向园区内企业和居民收取的污水处
理费作为项目第三方收入,缺口部分由财政部门进行补贴。
    4、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签署,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
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5、乙方主要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
    6、争议解决条款:若在尝试友好协商解决后三十(30)日内该争议仍未能
得到解决,协议双方采用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7、《特许经营协议》附件《项目公司继承中标人权利义务的补充协议》生效
后(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乙方指项目公司。
    (二)由河北祥宁投资有限公司(甲方)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签署《股东协议》 ,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三、项目的基本情况(一)项目公司情况 ”。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继续扩大公司在河北市场的业务规模,
强化公司在工业园区综合环境服务方面的优势和业绩。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公司
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等债权融资方式。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的
情况。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运营期污水服务费收取及调价风险:由于客户的审批流程较长,可能会导致
运营期间污水服务费收取不及时。另外由于运营期限较长,电费、药剂费、人工
费变动会引起运营成本变动,当需要调整运营价格时,实施调整涉及多个主管机
关的审核确认,可能造成调价滞后。
    解决方案:加强与政府的协调与沟通,及时提交收费申请单和调价申请等文
件,关注审批进度。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