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持股份: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8-08-28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3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做了必要登记。
2018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并于 7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激励计
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18 年 1 月 24 日至 2018 年 7 月 24 日)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
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1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18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高
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
三名核查对象在 2018 年 1 月 24 日至 2018 年 7 月 24 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日期 变动方向 买卖股数(股)
公司副总经理沈 2018/4/16 买入 500
1 刘翠
荣可之直系亲属 2018/5/7 卖出 500
2018/2/7 买入 100
2018/2/7 买入 800
2018/2/7 买入 800
2018/2/7 买入 500
2018/2/7 买入 1,400
2018/2/7 买入 5,000
2018/2/7 买入 300
2018/2/7 买入 800
2018/2/23 卖出 3,200
2 韩洪彬 公司副总经理
2018/2/23 卖出 100
2018/2/23 卖出 2,100
2018/2/26 卖出 2,500
2018/2/26 卖出 200
2018/2/26 卖出 1,600
2018/3/27 买入 600
2018/3/28 卖出 100
2018/3/28 卖出 200
2018/3/28 卖出 300
中持(北京)环 2018/4/26——
3 公司控股股东 买入 1,033,388
保发展有限公司 2018/5/11
注:韩洪彬自 2018 年 3 月 30 日起开始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除以上人员,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卖出
公司股票的行为。
根据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或通过内
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拟进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
易的情形;并未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在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及激励计
划草案前未知悉公司本期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根据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说明,其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
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的情形。
2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内
幕交易行为。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
及买卖变动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