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9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东(1)启明创富投资有限公司(Qiming Fortune Investments Limited )( 以 下 简 称 “ 启 明 创 富 ”)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8,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4%。(2)苏州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明创智”)持有公司股份 2,648,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6%。(3)启明亚洲投资有限公司(Qiming Asia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启明亚洲”)持有公司股份 1,768,8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启明创富计划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066,72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00%。(2)启明创智计划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33,36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3)启明亚洲计划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不超过 1,033,36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股东启明创富、启明亚洲、启明创智一起发来的《关于减 持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1 5%以上非第一 启明创富 8,200,000 7.94% IPO 前取得:8,200,000 股 大股东 启明创智 5%以下股东 2,648,750 2.56% IPO 前取得:2,648,750 股 启明亚洲 5%以下股东 1,768,825 1.71% IPO 前取得:1,768,825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启明创富 8,200,000 7.94% 启明创富追溯至最终普通 合伙人为 Qiming Corporate GP II, Ltd,其 自然人股东之一为邝子平。 2016 年 6 月 6 日前,启明创 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代表为邝子平。启明亚洲追 溯至最终普通合伙人为 Qiming Corporate GP III, Ltd.,其自然人股东之一为 邝子平。此外,JP Gan 和 Gary Rieschel 同时为 Qiming Corporate GP II, Ltd.和 Qiming Corporate GP III, Ltd.的股东 启明创智 2,648,750 2.56% 同上 启明亚洲 1,768,825 1.71% 同上 合计 12,617,575 12.21%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露日期 启明创富 800,000 0.77% 2018/5/8~ 30.08-36.06 2018 年 4 月 14 2018/11/2 日 启明创智 400,000 0.39% 2018/5/8~ 30.08-36.06 2018 年 4 月 14 2018/11/2 日 启明亚洲 400,000 0.39% 2018/5/8~ 30.08-36.06 2018 年 4 月 14 2018/11/2 日 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份来 (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因 源 启明创富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18/12/10 ~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基金出资 持,不超过: 人资金需 2,066,720 股 2% 2,066,720 股 2019/6/7 格 得 求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2,066,720 股 启明创智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18/12/10 ~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基金出资 持,不超过: 人资金需 1,033,360 股 1% 1,033,360 股 2019/6/7 格 得 求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1,033,360 股 启明亚洲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18/12/10 ~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基金出资 持,不超过: 人资金需 1,033,360 股 1% 1,033,360 股 2019/6/7 格 得 求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1,033,360 股 说明:1、启明创富、启明创智、启明亚洲为一致行动人,计算减持比例时, 其持股合并计算。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2%,即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合计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 2、减持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9 年 6 月 7 日之间进行;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股份时采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之间进行;采用 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前,启明创富、启明创智、启明亚洲承诺: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其中启明创富作为持股 5%以上之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 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第一年减 持数量不高于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第二年累计减持数量不高于持有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时,须在减持前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提前 3 个交 易日予以公告(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 持计划公告后 6 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 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 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若减持行为未履行上述承诺,应将减持所得收益交付发 行人所有,作为违反承诺的补偿。 截至目前,启明创富、启明创智、启明亚洲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 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4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启明创富、启明创智、启明亚洲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自 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 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启明创富、启明创智、启明亚洲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 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 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