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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持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12-29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持
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中《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的是充分落实激励目的,充分调动公司董
事、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
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推
出后,因证券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在二级市场发生了较大波动,原激励
计划已较难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
    由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完成实际登记,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
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产生相
关股份支付费用,本计划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终止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文件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汪平
 (此页无正文,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倪俊骥
 (此页无正文,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彭永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