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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持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8-24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中《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并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19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
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汪平
 (此页无正文,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倪俊骥
 (此页无正文,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彭永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