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持股份: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
提交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30 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9 名,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国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2021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
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同意公司对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对象的限售期安排进行调整,
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6)限售期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
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
生取得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
其规定执行。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
生取得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
其规定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经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许国栋、邵凯、张翼飞、陈德清、杨庆华、张俊对本议案予以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2021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
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
公告。
    同意公司对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预案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
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许国栋、邵凯、张翼飞、陈德清、杨庆华、张俊对本议案予以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业务合作补充协
议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中持水务股
份有限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该等事项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相关公告。
    同意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业务合作
补充协议对双方的战略合作事宜进行补充约定。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
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许国栋、邵凯、张翼飞、陈德清、杨庆华、张俊对本议案予以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该等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同意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对《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
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许国栋、邵凯、张翼飞、陈德清、杨庆华、张俊对本议案予以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