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4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认真审查了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并发表以下事
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期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期的
议案》后认为:本次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正)》《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及发
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后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0 年非公开 A 股股票预
案的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正)》《发行监管
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
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实际及资金需求等,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
争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业务合作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与认购对象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中持水务股份有
限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战略合作协议>之业务合作补充协
议》,我们认为,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生态环
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战略合作协议>之业务合作补充协议》合法、有效,没有发
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
成影响,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
    四、《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议案》
    经审阅公司与认购对象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中持水务股份有
限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我们认为,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生态
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合法、有效,
没有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独
立性构成影响。


    综上,我们认为,上述议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
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