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持股份: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5-27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
开前提交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3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9 名,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翼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作协议>
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第一大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作协议》,
《业务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n.cn)
发布的《关于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张翼飞、杨庆华、喻正昕、陈德清、张俊、陈亚松对本议案予以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在兼顾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
发展成果。公司拟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并对《公司章程》中股利分配具体政策相关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三)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政
(三)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政策
策
4、现金分红的间隔和比例
4、现金分红的间隔和比例
原则上公司每年度实施一次利
原则上公司每年度实施一次利
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
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
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
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
中期分红,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
中期分红,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
供分配利润的 10%,同时,公司
供分配利润的 30%,同时,公司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
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提出利
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提出利
润分配的方案时,提出差异化的
润分配的方案时,提出差异化的
现金分红政策:
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第一百六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十八条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
定处理。
定处理。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
进行调整,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公司章程》变更内容以市场监
督管理等部门的核定为准。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