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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持股份: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
开前提交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
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克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
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255,319,4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9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8,510,701.20 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关于确认并支付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费用的议案》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85.50 万元,作为 2022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2023 年在 373,800.00 万元范围内与关联方发生关联
交易。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
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的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
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
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公司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变更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基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应
收款项余额及账龄基础上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导致公司 2022 年
减少信用减值损失 3,283.55 万元,增加资产减值损失 2,222.64 万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
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有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其他授权事项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
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在确
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
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
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
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
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
《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
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
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
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
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
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