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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鸿顺:金鸿顺关于终止部分股份转让事项的公告2022-04-23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2-008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股份转让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接到股东通知,GOLD CRANE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金鹤集

团”)、高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德投资”)与上海励炯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励炯企管”)于近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鉴

于各方于2021年9月26日签署的《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交割前提条件尚未达成,经各方友好协

商,决定终止《股份转让协议》。

    一、   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金鹤集团将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励炯企管转让其持

有的公司23,742,82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5%),高德投资将以协议转让的

方式向励炯企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844,3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4%)。励

炯企管合计受让公司25,587,2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转让价格均

为19.54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499,973,888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金鸿顺控股股

东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暨公

司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二、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终止的情况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股份转让协议》可经各方协商一致书面解

除或终止。鉴于《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交割前提条件尚未达成,经各方友好协

商一致,同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股份转让协议》。《<

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签署主体

    (A) 励炯企管,一家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设立且合法存续

       的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28-838 号26楼

       E、F 室(“甲方”或“受让方”);

    (B)金鹤集团,系依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设立且合法存续的公司,注册地

       址 为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Wickhams Cay Ⅱ ,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乙方”);

    (C) 高德投资,系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法律设立且合法存续的公

       司,注册地址为香港湾仔骆克道300号浙江兴业大厦12楼A室(“丙方”,

       与乙方合称“转让方”)。

(二)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1. 《股份转让协议》中的权利义务终止

    1.1 各方同意,《股份转让协议》的效力将于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终止,受

限于第1.3 条,《股份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方的权利义务全部同时终止。各方

应配合进行关于《股份转让协议》终止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信息披露或

其他法定/约定义务。

    1.2 各方确认,截至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股

份转让事宜并未交割,各方在《股份转让协议》项下不存在任何纠纷及潜在纠纷。

    1.3 尽管有上述第1.1 条的规定,《股份转让协议》中第10 条保密条款、第

13 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相应条款将继续有效。
    2. 陈述和保证

    每一方特此,在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分别向其他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2.1 本终止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其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并依本终止协议

之条款对其强制执行的义务。

    2.2 其签署并履行本终止协议不会对其具有约束力或有影响力的法律、法规

或协议构成冲突、限制或违反。

    3.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终止协议的约定,使得本终止协议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

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由此产生的合理的诉讼

费和律师费);如各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股东金鹤集团、实际控制人洪伟涵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海南众德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众德科技”)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8,387,200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29.99%)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4月7日办理完成。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

第一大股东变更为众德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的终止系根

据《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并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股份转让

协议》自《<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不会造成公司第一

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协议各方在《股份转让协议》项下不存在任何纠纷

及潜在纠纷;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及终止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该事项给投资
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一直以来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