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2-014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5号)文核准,金鸿顺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561,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089,981.80元后,实际募集净额为516,190,018.2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0月17日到位,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XM-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单位:万元 使用募 序 项目投 项目备案和核 项目名称 集 环保审批情况 号 资总额 准文号 资金量 长沙金鸿顺汽车 湘发改备案 部件有限公司 50 (2014)119 长管产(环) 21,580.0 18,862.5 1 万套汽车车身件 号、 [2014]77 号、长经 4 0 及 50 万套汽车底 湘发改工 开环发[2016]4 号 盘件项目 (2015)905 号 汽车零部件(沈 17,620.0 沈欧经发备 沈环保大东审字 2 6,900.71 阳)生产基地项目 1 (2015)15 号 [2016]0006 号 重庆伟汉汽车零 重庆市企业投 15,599.9 渝(长)环准 3 部件生产基地项 9,285.82 资项目备案证 8 [2016]007 号 目 (0059477 号) 金鸿顺汽车零部 金鸿顺汽车零部 张发改许 件自动化生产项 12,499.9 12,499.9 4 件自动化生产项 (2015)364 目《建设项目环境 7 7 目 号 影响报告表》的审 批意见 研发中心建设项 张发改许 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建设项目环境 5 4,070.00 4,070.00 (2015)363 目 影响报告表》的审 号 批意见 71,370.0 51,619.0 合计 - - 0 0 2018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公 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 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终止“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7,172.69 万元(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6月15日召开的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金鸿顺汽 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及“长沙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0万套汽车车身件及50 万套汽车底盘件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9058.19万元(含利息)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与置换情况 2017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6,988.13万元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拟使用募 预先投入 置换 项目名称 号 总投资额 集资金投 金额 金额 资金额 长沙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0 1 万套汽车车身件及50万套汽车底 21,580.04 18,862.50 7,423.84 7,423.84 盘件项目 2 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 17,620.01 6,900.71 - - 重庆伟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 3 15,599.98 9,285.82 47.83 47.83 目 金鸿顺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 4 12,499.97 12,499.97 7,696.53 7,696.53 目 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70.00 4,070.00 1,819.93 1,819.93 合计 71,370.00 51,619.00 16,988.13 16,988.13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 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7)审核字XM-024号)。 四、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重庆伟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 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9,285.82万元,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4,323.50万元,投入 进度为46.56%,剩余的募集资金为5,859.46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 资金4,070.万元,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2,118.56万元,投入进度为52.05%,剩余的 募集资金为2,016.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 募集资金 暂时补流 现金管 剩余募集 序 募集资 项目累 投资项目 资金未到 理未到 资金(4) 项目名称 号 金投资 计投入 账户余额 期金额 期金额 =(1)+ 金额 (1) (2) (3) (2)+(3) 重庆伟汉汽 1 车零部件生 9,285.82 4,323.50 59.46 - 5,800.00 5859.46 产基地项目 研发中心建 2 4,070.00 2,118.56 2,016.16 - - 2,016.16 设项目 五、本次拟结项或终止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本次拟结项或终止募投项目在项目投资期间未发生变更。 六、本次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1、“重庆伟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本项目厂房建设已经完成并投入部分生 产设备;项目主要为本特勒汽车系统(重庆)有限公司、本特勒建安汽车系统(重庆 )有限公司及卡斯马汽车系统(重庆)有限公司提供配套,为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提供二级配套服务。2021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受汽车产业整体景气度下行、 上述客户主要配套车型产销未达预期,基于公司对目前市场情况进行研判后做出的经 营规划,为控制经营风险、减轻成本折旧造成的经营风险,为合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终止。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公司研发中心建设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基 本完成,未投入部分主要为软件购置。受整车市场景气度下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下 滑,公司拟将该项目终止。 3、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在存放过程中除产生的利息收入外,公司通过合理 规划资金,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 存款产品取得理财收益。 七、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的拟使用情况说明 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重庆 伟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859.46万元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剩 余募集资金2,016.16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在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账户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 销手续。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作出 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 八、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实际和募集 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 公司的客观需要做出的,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资金收益,符 合提升公司整体利益的目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鸿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