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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鸿顺:金鸿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金鹤集团)2022-09-14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鸿顺
 股票代码:60392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GOLD CRANE GROUP LIMITED(金
 鹤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Ⅱ,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通讯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Ⅱ,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九月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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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声 明 .............................................................................................................................................. 1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 ...............................................................................................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4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7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 8
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备查文件 ........................................................................................................................................ 13
附表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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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本简式权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指
益变动报告书                     书》
上市公司/金鸿顺          指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弘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弘悦兴丰 1 号私
受让方一                 指
                                 募证券投资基金”)

                                 金 鹤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英 文 名 称 为 : Gold Crane Group
金鹤集团                 指
                                 Limited,注册于 British Virgin Islands(英属维尔京群岛)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
                         指      金鹤集团
让方
                                 金鹤集团拟向弘悦兴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上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市公司 7,667,200 股股份,占上市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99%
                                 金鹤集团与弘悦兴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浙
《股份转让协议                   江弘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指
(一)》                         19 日签署的《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份转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格式准则第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
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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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GOLD CRANE GROUP LIMITED(金鹤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                                        内容
        企业名称          GOLD CRANE GROUP LIMITED(金鹤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Ⅱ, Road Town,
         注册地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          洪伟涵
        注册资本          5 万美元
         注册号           343110
        成立日期          1999 年 9 月 13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经营范围          投资控股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Ⅱ, Road Town,
        通讯地址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通讯方式          0512-5879616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金鹤集团的股东为洪伟涵,洪伟
涵持有金鹤集团 100%股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GOLD CRANE GROUP LIMITED(金鹤集团有限公司)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证号             住地            区居留权
洪伟涵      执行董事       男           01565****          中国    中国     中国台湾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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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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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让部分上市公司股份,
主要系为上市公司引入产业投资人,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管理,提升可
持续发展能力,共同为股东创造价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鹤集团除本次权益变动以外,在
未来 12 个月内将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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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鹤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23,742,829 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8.55%。

     2022 年 8 月 5 日金鹤集团分别与长风云帆精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拓
牌兴丰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金鹤集团将以协议转让
的方式分别向长风云帆精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7,667,2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99%)、向拓牌兴丰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持
有的公司 7,667,2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9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金鸿顺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
转让部分股权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以上事项相关
审核及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金鹤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741,22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0.58%。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主要协议为浙江弘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弘悦
兴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金鹤集团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签署的《股份转
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1、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GOLD CRANE GROUP LIMITED(金鹤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Ⅱ,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受让方:浙江弘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弘悦兴丰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住所:上城区元帅庙后88号299室

     2、拟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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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为GOLD CRANE GROUP LIMITED(金鹤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的金鸿顺7,667,2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金鸿顺
总股本的5.99%)。

     3、转让价格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确定,拟转让的股份价款为人
民币 185,316,224元(每股24.17元)的价格。

     4、付款方式及付款安排

     付款方式:现金方式

     付款安排为:

     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将股份转让价款按以下约定支付给转让方:

     (1)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转让价款的 50%合计为人民币 92,658,112 元(大
            写:玖仟贰佰陆拾伍万捌仟壹佰壹拾贰元整)。

     受让方应于上述股份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审查确认书拾个工作日
            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转让价款的 50%合计为人民币 92,658,112 元(大
            写:玖仟贰佰陆拾伍万捌仟壹佰壹拾贰元整)。

     5、协议签订时间

     2022年8月19日。

     6、协议生效时间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2017 年 9 月 1 日,金鸿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金鸿顺
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5 号)核
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00 万股,并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洪建沧、洪伟涵于金鸿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作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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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锁定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作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洪建沧、洪伟涵承诺:自公司股份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其公开发售的股份外,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
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其在担
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不因职务变更
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洪建沧、洪伟涵锁定期满后的持股意向如下:在锁定期满且
不违背限制条件下,除或有的投资、理财等财务安排需减持一定比例股票外,其
无其他减持意向。其预计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在不违背限制条件下,针对其
通过金鹤集团、高德投资、众擎投资和众成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
已发行的股份,将根据相关法规及上交所的规定,通过上交所竞价交易系统或大
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每年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末其所持公司股票合计数
的 15%,且减持不影响其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其应根据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
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
告。自公司公告之日后,其方可以减持公司的股票。
     实际控制人洪伟涵先生、洪建沧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作为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其在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其他
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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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
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2021 年 9 月 26 日,公司控股股东 GOLD CRANE GROUP LIMITED(金
鹤集团)与海南众德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
向众德科技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38,387,2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
并于 2022 年 4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
户登记确认书》,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2022 年 8 月 5 日金鹤集团分别与长风云帆精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拓
牌兴丰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金鹤集团将以协议转让
的方式分别向长风云帆精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7,667,2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99%)、向拓牌兴丰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持
有的公司 7,667,2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9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金鸿顺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
转让部分股权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以上事项相关审核及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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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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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GOLD CRANE GROUP LIMITED(金鹤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22 年 0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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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长兴路 30 号

     法定代表人:洪建沧

     电话:0512-55373805

     联系人:仲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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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                             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股份有限公司                                   发区长兴路 30 号

股票简称               金鸿顺                    股票代码             603922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注   Wickhams Cay Ⅱ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金鹤集团有限公司
                                                 册地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变化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否                                             否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金鹤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23,742,829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          18.55 %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金鹤集团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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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股数量: 16,075,629 股

比例                   持股比例: 12.56%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次权益变动以外,在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若发生相关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
续减持                 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否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取得批准

是否已经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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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字盖章页)




                                 GOLD CRANE GROUP LIMITED(金鹤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22 年 0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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