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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鸿顺:金鸿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3-023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
        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
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
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
     《解释第 16 号》明确了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
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
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规定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施行,对于分类为权益
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终止确认的,进行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
    2、关于现金结算股份支付修改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6 号》明确了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
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
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
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该规定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施行,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
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规定执行。

    (二)本次执行新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 号》执

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2、本次执行新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自该解释发布之日起执行,对于发布前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未按照该解
释规定列报的,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解释未对本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

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会

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

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

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

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