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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龙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2016-07-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是天津银
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对银龙股份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现将核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募集资金拟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5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股
份 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3.79 元,共计募集资金 68,95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63,527.20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 2015
年 2 月 26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
21009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银龙股份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地点和实施主体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新项目名称                计划生产产品      产品产能   拟投资金额
                                  PCCP 管用钢丝        10 万吨
 预应力钢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中强度预应力钢丝     10 万吨    32,246 万元
                                  预应力钢棒           3.5 万吨
 河间分公司预应力钢绞线生产项目   大直径预应力钢绞线    5 万吨    6,484 万元
 本溪银龙预应力钢棒项目           预应力钢棒           1.5 万吨    853 万元



    2.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拟变更情况

                                        1
         为了适应市场对预应力钢材向大直径、防腐蚀需求的转变以及提高公司盈利
     水平,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产品产     拟投资总金    项目是
       新项目名称         计划生产产品                                               实施地点
                                                   能           额        否变化
                       大直径预应力钢绞线        5 万吨
                       1×3 钢绞线(3 股)       0.3 万吨
宝泽龙预应力钢材生产   预应力钢棒                3 万吨                            河间市经济技
                                                            15,790 万元     是
线建设项目             桥梁缆索用镀锌钢丝        1 万吨                              术开发区
                       镀锌预应力钢绞线          0.5 万吨
                       合金镀预应力钢丝          0.5 万吨
河间分公司中强钢丝生                                                               河间市北石槽
                       中强度预应力钢丝          2 万吨      856 万元       是
产项目                                                                             乡南石槽村西
                                                                                   本溪桥北钢铁
本溪银龙预应力钢棒项
                       预应力钢棒                1.5 万吨    853 万元       否     深加工产业园
目
                                                                                     C 地块内

         (1)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宝泽龙”)预应力钢材生产线
     建设项目
         增加一条 1×3 钢绞线生产线,年产能 3 千吨。增加一条镀锌产品生产线,
     该镀锌产品生产线适用于桥梁缆索用镀锌钢丝、镀锌钢预应力绞线和合金镀预应
     力钢丝的生产,年产能合计 2 万吨。将年产 5 万吨大直径预应力钢绞线的建设
     地点由河间市北石槽乡南石槽村西,变更至河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主体由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间分公司(简称“河间分公司”)变更为宝
     泽龙。取消原 PCCP 水利钢丝 10 万吨的幕投项目,减少原募投项目中强钢丝 8
     万吨产能,原预应力钢棒募投项目减少 0.5 万吨产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
     更完毕后,宝泽龙预应力钢材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能 10.3 万吨各类预应力钢材,
     拟投资总金额为 15,790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4,602 万元。
         (2)河间分公司中强钢丝生产建设项目
         将年产 2 万吨中强度预应力钢丝的建设地点由河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宝泽
     龙所在地,变更至河间市北石槽乡南石槽村西,即河间分公司现有车间厂房内。
     建设主体由宝泽龙变更为河间分公司,拟投资总金额为 1,500 万元,其中使用募
     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856 万元。
         (3)本溪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本溪银龙”)预应力钢棒项目未
     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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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后,实施主体宝泽龙和河间分公司的情况如下:
    (1)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 年 2 月 28 日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实收资本:1,500 万元
    住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河北省河间(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为:钢丝、钢棒、钢绞线生产销售,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的盘条、
本企业产成品在下游应用中的技术研发和合作,本企业生产经营产品及技术进出
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建
筑材料、水泥制品、木材、木制品、电信线路器材批发兼零售,提供吊装、搬倒
服务。
    (2)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间分公司
    成立时间:2010 年 09 月 25 日
    负责人:谢辉宗
    营业场所:河间市北石槽乡政府西侧
    经营范围为:钢丝、钢棒、钢绞线、无粘结钢绞线加工;本企业生产的五金
产品及相关技术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
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口的商品除
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建筑
材料、水泥制品、木材、木制品、电信线路器材批发兼零售;提供吊装、搬到、
劳务服务(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原因及项目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项目投资的实施一直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市场需
求向大直径、防腐蚀和高强度方向的转变,公司通过对当前市场需求发生的变化
和自身预应力钢材产品品种以及产品产能布局情况的分析,为了降低经营费用,
充分利用公司已有生产厂房及设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整体盈利
能力,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公司拟决定实施本次变更。

                                    3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未经审计)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银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日累计已投入金额
  归还银行贷款                                   19,500.00              19,500.00

  补充流动资金                                    4,444.20                4,444.20

  宝泽龙预应力钢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32,246                 3,916.07

  河间分公司预应力钢绞线生产项目                     6,484                2,143.60

  本溪银龙预应力钢棒项目                              853                  148.28

  进行现金管理存入单位大额存单账户(注 1)             ----               7,000.00
  上海银行“赢家”货币及债券系列(点滴成
                                                       ----             10,000.00
  金)理财产品(WG16M03018 期)(注 1)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注 2)                            -----             15,000.00

  募集资金账户当前余额(含利息收入)                   ----               2,086.96

                    合计                         63,527.20               64,239.11

    注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订了《上海银行

单位大额存单业务协议》和《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并将募集

资金专户内的 7,000 万元募集资金存入开立于上海银行的大额存单业务账户,大额存单理财

产品期限为不超 12 个月;1 亿元募集资金购买了上海银行“赢家”货币及债券系列(点滴成

金)理财产品(WG16M03018 期),该理财产品期限为 91 天。截止当前,上述两种理财产

品理财期限尚未到期。

    注 2:2016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9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 亿元暂时补充了流动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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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宝泽龙年产能 10.3 万吨预应力钢材建设项目总投资为 15,790 万元,其中,
工程费 10,947.6 万元,其他费用 1567.0 万元,预备费用 375.4 万元,流动资金
2900 万元。利用公司上市募集 14,602 万元,土地费用为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折现
值 1,188 万元。建成并投入运营后,达产年可实现销售收入约 41,240 万元,年
均利润总额为 4,195.71 万元。
    河间分公司年产 2 万吨中强度预应力钢丝项目建设总投资 1,500 万元,其中
土地、房屋及原有设备折现值 628.4 万元,河间分公司现金投入 15.6 万元,银
龙股份投入募集资金 856 万元(其中新增设备投入 489.5 万元,流动资金投入
300 万元,其他费 9.4 万元,预备费 57.1 万元)。本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后,可
实现年销售收入约 5,400 万元,年均利润总额 346.7 万元。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法律程序情况
    银龙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银龙股份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银龙股份全体独立董事对本
次变更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涉及的政府投资管理、环保等部门的备案
审核工作正在办理当中。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银龙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拟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幕投项目的产品在公司的主
营业务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是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而做
出的决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合法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实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事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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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金   涛                 曲洪东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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