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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龙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6-08-22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9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现金管理金额、类型、期限:单位大额存单,保本浮动收益,12 个月。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在不影响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了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
下简称“上海银行”)签订了《上海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业务协议》,将募集资金专
户内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存入开立于上海银行的大额存单业务账户。
    上述现金管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情况见公司 2016 年 5 月 10 日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

    二、进行现金管理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上海银行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情况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


                                     1
要的调查。
    上海银行为公司一般账户的开立银行,除此之外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单位大额存单基本说明
    公司与上海银行签订了单位大额存单业务协议,存入上海银行单位大额存单
账户5,000万元,存款期限为一年。该单位大额存单起存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并以10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单位大额存单的资金可依据公司
根据资金划转需求进行分次部分转出,支取金额需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二)计息方式和规则
    1.产品代码:20160801CORP0004
    2.期限:1 年
    3.收益类型:固定利率
    4.利率:2.13%
    5.付息频率:期满
    6.若甲方于到期日支取,则按照上述约定利率给付利息;
    7.是否可提前支取:是
    若可提前支取:
    甲方全额提前支取,则支取部分按照(单位智能存款)计息规则给付利息。
    甲方部分提前支取:
    1)支取后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起存金额(含 1000 万元,且余额必须是起存
金额加上递增额的若干倍)的,则支取部分按照(下述单位智能存款)计息;余
额部分按原起息日当日利率重新换开开户。
    2)若支取后账户余额小于起存金额,则不支持部分提前支取。
    其中单位智能存款计息规则;
    a.从存款日起计息,存款不满七天支取的,按照支取日人民币一天通知存款
利率计息:
    b.从存款日起计息,存期满七天,不满三个月支取的,按照支取日人民币七
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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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从存款日起计息,存期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支取的,按照存入日人民币
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d.从存款日起计息,存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支取的,按照存入日人民币六
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e.从存款日起计息,存期满一年,不满二年支取的,按照存入日人民币一年
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f.从存款日起计息,存期满二年,不满三年支取的,按照存入日人民币二年
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g.存期满三年,不满五年支取的,按照存入日人民币三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8.计息按照实际起息当日利率计息;
    9.若公司在到期日后仍未支取,到期日后按照单位活期利率计息。
    10.单位大额存单业务开办期间,如遇中国人民币银行调整定期存款、通知
存款结息方式,则自动按新的计息方式执行或终止该项业务,上海银行无须事先
征得公司同意。
    (三)存单是否可转让:否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财务部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大额存单业务进行审核后,提交总经
理审批。
    (二)财务部建立台账对上述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利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
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5 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上海银行
单位智能存款业务协议》,并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 3 亿元募集资金存入开立于上
海银行的单位智能存款账户,到期日为 2016 年 5 月 5 日。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5
日收回了单位智能存款账户内本金和收益。
    2016 年 5 月 13 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
签订了《上海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业务协议》和《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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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财产品协议书》,并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 7,000 万元募集资金存入开立于上海
银行的大额存单业务账户;1 亿元募集资金购买了上海银行“赢家”货币及债券
系列(点滴成金)理财产品(WG16M03018 期)。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存贮于上海银行的大额存单业
务账户的 7,000 万元资金暂时补充了流动资金,详细情况见公司 2016 年 7 月 27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3)。2016 年 8 月 18 日,公司购买的上海银行“赢家”货币及债券系列(点
滴成金)理财产品(WG16M03018 期)到期,到期后公司收回了理财本金和利
息,详细情况见公司 2016 年 8 月 1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6-038)。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仅购买了本公告阐述的一项理财产品,金额总计 5,000
万元人民币。不存在其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的《上海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业
务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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