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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12-22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 12 月 21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董事会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购买河间市广生祥石材有
限公司的车间厂房和土地用于开展经营,由于没有相应市场交易价格提供参考,
故委托了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河间市立信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交易资产进行了
评估。经双方谈判,同意以评估价格成交,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河间市宝泽龙金
属材料有限公司的资产结构,减少关联交易的发生。
    我们认为,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所有关联董事均
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王 全 喜                乔 少 华                王 玲 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