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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龙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2017-03-1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银龙
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对银龙股份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2016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与关联方签署<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与安捷铁路
轨枕(清远)有限公司进行钢材产品销售业务,预计 2016 年 4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期间,达成总额不超过 700 万元人民币的钢材销售业务。公司主要
以公开投标的方式参与安捷铁路轨枕(清远)有限公司的钢材采购业务,有关详
细情况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框架协议》暨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截止当前,公司与安捷铁路轨枕(清
远)有限公司已发生 62.66 万元人民币的交易。
    2.2016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公司未来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接受关联人谢栋臣提供的汽车运输
服务,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合计总金额不超过 600 万元人民
币。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谢栋臣为公司提供汽车运输服务发生总金额为
280.33 万元人民币。
    二、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17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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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公司未来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接受关联人谢栋臣提供的汽车运输
服务,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合计总金额不超过 600 万元人民
币。
    安捷铁路轨枕(清远)有限公司未来将采取公开招标的采购策略,公司在以
后年度将通过公开投标的方式参与安捷铁路轨枕(清远)有限公司对预应力材料
的采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公司
可以豁免对该项关联交易的公开披露。因此本次公司未预计 2017 年双方的交易
额。
       三、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谢栋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谢铁桥、谢铁根之父。谢铁桥为公司董事长,谢
铁根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 条第(二)、
(四)项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谢栋臣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拥有多辆运输汽车,能够满足公司
日常生产过程中短途汽车运输业务。其承接了公司部分原料和产成品的汽车运输
业务,负责往返公司至铁路专用线运输原材料和产成品,以及少量近距离客户的
产成品送货业务。该部分运输业务线路短且装卸货等待的时间较长、车辆需要及
时响应公司的业务需求,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运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上述
接受关联关系人提供的劳务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有利于公司日常
生产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未来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关
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17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公司未来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铁桥、谢志峰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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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的 2017 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
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规定,相关决议合法、有效。保荐机构对银龙股份预计 2017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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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金涛                     曲洪东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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