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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龙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07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0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已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全体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铁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议案一)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选举谢铁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议案二)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公司董事会
聘任谢志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营销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谢志峰
先生提名谢铁根先生、李景全先生、谢志钦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余景岐先生担
任公司总工程师,钟志超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
守,能够胜任所任岗位,满足所任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该等人员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
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谢志峰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营销总监,谢铁根先生、李景全先生、谢志钦为公司副总经理,余
景岐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钟志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议案三)
    公司董事会选举谢铁桥先生、钱振地先生和谢志峰先生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其中,谢铁桥先生担任主任委员;选举王殿禄先生、马培香女士、钟志超先生为提
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王殿禄先生担任主任委员;选举马培香女士、王殿禄先生、
钟志超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马培香女士担任主任委员;选举钱振地先生、
王殿禄先生、张新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钱振地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议案四)
    公司董事长提名谢志礼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
会任期相同。谢志礼先生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执
业道德,能够胜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职务。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
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参加了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议案五)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决定续聘李立超先生为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完成日常信息披露以及其他董事会办公室的相关
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李立超先生具备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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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和
个人品质,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参加了董事会秘书
后续培训,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议案六)
    2016 年在公司全体上下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
得到提升。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及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 充分调
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及
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进行了调整。薪酬方案自 2017
年 4 月 1 日开始实施。年度结束后,董事会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给予年终奖励。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制定的薪酬标准公平、合理,综合考虑了同行业、地区的
平均工资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工作目标考核,能更好地吸引人才,充
分调动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7 日




附件:公司聘任人员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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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聘任人员简历
    1. 谢志峰先生,1976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2 年至 2005 年,任天津市银龙预应力钢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有限”)
外贸部部长;2005 年至 2014 年,任银龙有限总经理,董事;2014 年 7 月 19 日至今,
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营销总监。

    2. 钟志超先生,1967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会计
师职称。2003 年至 2011 年,任银龙有限财务部长;2011 年至 2014 年,任公司董事、
财务负责人。2014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3. 谢铁根先生,1955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
师。1998 年至 2011 年,历任公司副总经理、监事;自 2014 年 6 月 20 日至今,任
公司副总经理。

    4. 余景岐先生,1944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经济
师。2004 年至 2011 年,任银龙有限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自 2014 年 6 月 20 日至
今,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5. 谢志钦先生,1981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1 年至 2003 年,任总工助理。2003 年至 2012 年,任内贸、外贸销售负责人。2012
年至 2014 年,任本溪银龙副总经理。2014 年至今,任银龙轨道项目经理。

    6. 李景全先生,1956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助理工程师。2005 年至 2011 年,任银龙有限副总经理;自 2014 年 6 月 20 日至今,
任公司副总经理。

    7. 谢志礼先生,1984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5 年至 2011 年,任银龙有限会计;2011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8. 李立超先生,1982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7 年至 2011 年任公司外贸部职员。2011 年至 2015 年,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职员。
2015 年至今,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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