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龙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公告2018-03-21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银龙股份”)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修改后
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股份总数。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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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
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
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
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
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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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
实行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
1
董事、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监 董事、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及
事会及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以书面形 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以书面形式提名,提名时应提
式提名,提名时应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 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由董事会提
历和基本情况,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请股东大会决议。
……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后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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