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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龙股份:关于公司2019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
         本溪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邯钢
         银龙轨道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2019 年对外担保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担保余额 1.2 亿元
      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2018 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 2018 年对外担保情况:

   担保关系           担保方               被担保方             2018 年担保金额(万元)

                                     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             3,000
公司为全资子公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
司、控股子公司                      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            9,000
                 料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
                                              合计                      12,000


      公司 2018 年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1. 2017 年 10 月 23 日,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
 龙股份”或“公司”)和谢志峰、刘绍颖(谢志峰配偶)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河间支行分别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建河保(2017)
 001、建河保(2017)002),约定本公司和谢志峰、刘绍颖为河间市银龙轨道有
 限公司与后者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金额
 3,000 万元,担保到期日 2020 年 10 月 22 日,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银行借款 7,000 万元。
       2. 2018 年 5 月 26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7713201800000019),约定本公司为天津银
   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与后者签订的《开立信用证业务协议书》提供最高额保证,
   担保金额 9,000 万元,担保到期日 2019 年 5 月 20 日,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信用证 2,500 万元。
       二、2019 年对外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1. 基本情况
       银龙股份为满足下属部分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 2019 年日常生
   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稳健发展,此次拟为控股子公司、全资
   子公司、孙公司共提供不超过 5 亿元的融资担保,对外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关系         担保方              被担保方              2019 年预计担保额度(万元)

                                 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                 10,000

                                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                15,000
公司为全资子公    天津银龙预
                                本溪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              10,000
司、控股子公司、 应力材料股
                               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0,000
孙公司提供担保    份有限公司
                                邯钢银龙轨道科技有限公司                5,000

                                          合计                          50,000


       2. 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5),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点

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               谢志峰                       河北省河间市
                       混凝土预制构件;普通、重载、轻型轨枕;高速铁路轨道板、铁路道岔及
                       各种类型铁路扣配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
      经营范围
                       械设计、制造、销售;模具制造、销售;电子产品及配件销售;设备租赁;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轨道工程施工;场地租赁;房屋租赁。


      被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点
  天津银龙集团科贸
                                   谢志峰                           天津市
      有限公司

                       预应力钢材技术开发;预应力钢材、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建筑材料、
      经营范围         水泥制品、木材、木制品、电信线路器材批发兼零售;吊装、搬倒服务;
                       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



      被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点
 本溪银龙预应力材料
                                   谢志峰                        辽宁省本溪市
     有限公司
                       钢丝、钢棒、钢筋、钢绞线、无粘结钢棒、无粘结钢绞线、镀覆钢丝、
                       镀覆钢绞线金属材料的加工制造、研发、销售;模具、锚具、本企业生
                       产过程中相关机械设备的加工制造、研发、设计及销售;用于本企业产
      经营范围
                       品生产的盘条、本企业产成品在下游应用中的技术研发和合作;金属材
                       料、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水泥制品销售;提供吊装、搬倒服务;劳务服
                       务。


      被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点
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
                                   谢志峰                        河北省河间市
      有限公司
                       钢丝、钢棒、钢绞线生产销售;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的盘条、本企业产
                       成品在下游应用中的技术研发和合作;本企业生产经营产品及技术进出
      经营范围         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金属材料、机械设
                       备、建筑材料、水泥制品、木材、木制品、电信线路器材批发兼零售;
                       提供吊装、搬倒服务。


      被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点
  邯钢银龙轨道科技
                                   李国庆                        北京市丰台区
      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检测;货物
      经营范围         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矿产品、建
                       筑材料(不含实体店铺经营)、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2. 被担保方财务状况(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单位:万元)
                            负债总      持股         间接持       资产                             资产
   被担保方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额        比例         股比例       净额                           负债率

河间市银龙轨道                                 注1
                 59243.43   53174.67   82.00%          /         6068.76    29105.73    943.5    89.76%
    有限公司

 天津银龙集团
                 50709.89   46190.28    100%           /         4519.61    61015.95   1536.45   91.09%
 科贸有限公司

本溪银龙预应力
                 13227.28   2631.26     100%           /         10596.02   6493.38    -124.01   19.89%
  材料有限公司

河间市宝泽龙金
                 32480.29   28503.48    100%           /         3976.81    31079.67   2002.61   87.76%
属材料有限公司

 邯钢银龙轨道                                              注2
                  7896.8    6077.66       /          82%         1819.14    10477.12    51.81    76.96%
 科技有限公司


          注 1:公司持有 82%,顾天护持有 12.4%,河间市联众铁路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持有 5.6%。
          注 2:公司持有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 82%股份,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
      司持有邯钢银龙轨道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份,即公司间接持有 82%的股份。
          上述公司经营正常,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
      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孙公司在2019年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尚未
      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将在上述范围内,协议内容以有关主体与融资机构实际确定
      的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 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在上述担保及授信额度内,公司将不再
      就每笔授信、贷款及银行票据的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
      述担保及贷款额度内,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等条件决定具体实施贷款
      及担保的银行,决定每笔担保的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
      等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必要文件。此次对外担保预计中涉及非全资子公
      司或孙公司的,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如超出持股比例担保,公司将要
      求其他股东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同时,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5亿元担保额度内,调节公司、
      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金额。超过上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
由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2. 由于公司为控股型公司,且所属企业多存在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融
资需求,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高效、顺畅,公司有责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孙公司争取相关金融机构的授信支持而提供条件。
    3. 鉴于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公司能
控制其经营和财务,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安全可控,不
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为此,董事
会同意上述预计担保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对外担保预计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 此次公司预计的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
此次担保为企业补充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利益不产生影
响。
    2. 此次担保对象中无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况。
    3. 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和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担保
总额为 1.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95%,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