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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13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
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维护投
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健
康、可持续发展。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 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回购股份资金
总额不低于 1,500 万元且不超过 2,000 万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合理性、
可行性。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股份方案具备必
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认可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钱振地           马培香             王殿禄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