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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龙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4-23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重大事
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董事成员,分别是钱振地先生、王殿禄先生
和马培香女士,自 2017 年 4 月份开始任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履
历情况如下:
    钱振地:1956 年 12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本科学历。2006 年至 2007 年,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科技部长。
2007 年至 2016 年,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副局长。2017 年度,钱振地参
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9
年 10 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王殿禄:1974 年 11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民盟盟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2002 年至 2006 年,天津同汇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律师。2007 年至
今,天津融汇律师事务所,事务所主任。2017 年度,王殿禄参加了上海证券交
易所举办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9 年 10 月参加了上
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马培香:1957 年 2 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至 2015 年,任天津中和信诚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董事长,党支部书记。2015 年至今,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天津分所,董事
长、管理合伙人、党支部书记。2017 年度,马培香女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
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9 年 10 月参加了上海证
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每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审议程序均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独立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事姓名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王殿禄      5         5        2        0       0        否          2
 马培香      5         5        2        0       0        否          1
 钱振地      5         5        2        0       0        否          1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
对会议议案及待决策事项进行详细审查,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对相关事项进行合理
的分析与判断,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做出了充分的准备。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
关材料的基础上,对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均做出了独立的意愿表达,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他会议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的审议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 2019 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对各项议案没有异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在 2019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我们就关
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聘请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审议<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我们就公
司 2019 年对外担保预计发表独立意见。
    3.在 2019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我们就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9 年度内,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关联交易议案
和其他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询问了公司相关人员,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我们均做出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的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
易内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
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报告期内,
公司提供的担保,已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程
序。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合法,符合交易当时的法
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监事薪
酬(津贴)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审查 2019 年度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薪酬
考核制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同意公司的各项薪酬管理制度。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
独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2.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
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相关条款,严格落实现金分
红政策、比例和决策程序等内容,2019 年公司较好地履行了相关制度,切实保
障了广大投资者利益。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天津银龙
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
(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41,000,000 股,扣除公司目前
回购账户股份 1,91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0,345,400 元。
    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始终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部分承
诺已履行完毕,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以及相关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及时学习新修改的《证券法》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对公司的信息披露的程序和内
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2019 年,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的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维护
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9 年,我们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督促和指导公
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执行与评价工作。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本年度公司结合管理提升工作,进一
步加强了整体风险管控水平。目前根据审计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未发
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九)其他工作情况
     1.2019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2019年度未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19年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有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共计四个专门委员会,各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或主
任委员。报告期内,各独立董事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册会
计师等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来发展、重大项目进展、内部
控制,以及风险防范等相关情况,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战略部署和
投资项目发挥了战略性的监控和指导作用;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候
选人的推选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发表审查意见;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
审定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安排,督促审计工作进展,对财务报告和
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发表审阅意见;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对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职情况、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2019 年度,独立董事充分发挥
了各自的专业优势,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依据和有力支持,提高了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效率。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在信息披露方面,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认真提出合理的信息披露要求,对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3.在经营管理方面,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
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密切关注影视传媒、报
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体与公司有关的宣传和报道,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战略规划、项目投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风险规避等
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4.在重大事项的核查监督方面,独立董事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
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在董事会决策中
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在自身学习方面,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
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继续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涉及公
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政策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能力。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所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在 2019 年度,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
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能够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 年,公司将面临更加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将一如既
往为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做出贡献。在此,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团队在独立董
事履职过程中所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


         钱振地                马培香                王殿禄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