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银龙股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6-19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科贸”)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其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 13,000 万元
    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全资子公司银龙科贸向浦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2020年5月13日
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同意为银龙科贸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
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及2020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预
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1
 编号:2020-029)。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点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天津银龙集团
                     谢志峰                天津市      500 万元人民币       2009/06/23
科贸有限公司

               预应力钢材技术开发;预应力钢材、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水泥制品、
 经营范围      木材、木制品、电信线路器材批发兼零售;吊装、搬倒服务;从事国家法律、法规
               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有专、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2.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的财务状况

 (1)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单位:万元

                                                持股    资产
  被担保方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比例    净额
天津银龙集团
                 70,859.41     65,391.89        100%   5,467.52     58,989.81      947.91
科贸有限公司


 (2)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单位:万元

                                                持股    资产
  被担保方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比例    净额
天津银龙集团
                 65,208.61    59,431.46         100%   5,777.15     14,850.27      309.63
科贸有限公司


      银龙科贸为银龙股份全资子公司,经营正常,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3. 保证期间:银龙股份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
 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

                                            2
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最高额保证合同》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
盖公章、及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4. 担保范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债权
人在自 2020 年 6 月 17 日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
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
(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
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
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银龙科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银龙科贸稳健发
展,且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营活动在
公司控制范围内。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
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其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累计对其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7 亿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67%,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