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银龙股份 股票代码:603969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谢志峰先生 通讯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区双江道 62 号 邮政编码:300400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一致行动人在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以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银龙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 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其主要内容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谢志峰 上市公司,本公司、银龙股份 指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谢志峰先生与通怡芙蓉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股份转让协议》 指 金、通怡芙蓉 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订关于 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披露义务人谢志峰先生根据《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共 计 49,232,746 股,占公司总股本 5.854%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指人民币元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谢志峰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984197610****** 住所:河北省河间市****** 通讯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区双江道 62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姓名:谢志钦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984198104****** 住所:天津市北辰区****** 通讯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区双江道 62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否 姓名:谢昭庭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984199005****** 住所:天津市北辰区****** 通讯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区双江道 62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否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持有或控制其他上 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谢志峰先生与谢志钦先生为兄弟关系,与 谢昭庭女士为兄妹关系。谢志峰、谢志钦、谢昭庭互为一致行动人。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谢志峰先生出让个人股份。将转让后的股份进行资产 管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不排除未来继续通 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划转上市公司的股份。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其主要内容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谢志峰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6,930,98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16%。本次权益变动后,谢志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147,698,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562%。同时,谢志峰拥有其本人 及与一致行动人谢志钦先生成立的私募基金产品所持公司 5.854%股份的表决权, 共计 23.416%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表决权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无限售条 谢志峰 196,930,986 23.416 147,698,240 17.562 23.416 件流通股 二、股份变动的方式 谢志峰先生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与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通怡 芙蓉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芙蓉 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订关于 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谢志峰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2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转让给其本人成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 怡芙蓉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002,7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54%)转让给其本人与其一致行动人谢志钦先生成立的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芙蓉 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谢志峰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7 1.协议签署主体 转让方: 姓名:谢志峰 身份证号码:130984197610****** 住所:河北省河间市****** 受让方 1:通怡芙蓉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332386472R 法定代表人:储贻波 受让方 2:通怡芙蓉 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332386472R 法定代表人:储贻波 截至协议签署日,转让方持有上市公司 196,930,98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 份总数的 23.416%。受让方 1 为转让方在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通怡基金”)成立的通怡芙蓉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受让方 2 为转让方与其 一致行动人谢志钦共同在通怡基金成立的通怡芙蓉 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转让方将其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份中的 25,230,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3%)转让给受让方 1,将其持有上市 公司全部股份中的 24,002,746 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854%)转让给受让方 2,受让方同意受让该等股份。 2.股份转让及其价格和支付 双方同意,转让方合计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49,232,74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股份总数的 5.854%)转给受让方。通过本次股份转让,受让方 1 将取得上市公司 的 25,230,000 股股份;受让方 2 将取得上市公司的 24,002,746 股股份。 作为受让方按照协议条款及条件受让协议股份的对价,双方同意,本次协 议股份转让的股份转让价格参考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90%确定,具体价格为 3.71 元/股,总转让款为 182,653,487.66 元人民币。 2.1 交割日受让方的持股情况 双方确认并同意,于交割日,受让方 1 将直接取得及持有上市公司 25,230,000 8 股股份,并让渡所持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受让方 2 将直接取得及持有上 市公司 24,002,746 股股份,并让渡所持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转让方同意根据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受让方同意受让转让方 合法拥有的协议股份及其随附的除表决权外的其他权利义务。 双方一致同意,就协议项下的协议股份转让款,双方同意由受让方按照如下 约定支付: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受让方将股份转让价款向转让方支付完毕。 双方同意,过渡期间,若因上市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配股等 原因导致协议股份数量变动或发生其他除权事项的,则协议股份数量及每股受让 价格亦应当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但股份转让总价不变;若在过渡期 内,上市公司以累计未分配利润向转让方现金分红,则受让方按照协议约定向转 让方支付的协议股份转让总价应扣除协议股份所对应的上述现金分红金额(含 税)。 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信息披露,由双方按中国法律、中国证监会、上交所 和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并且应促使、支持和配合上市公司根据上述规 定办理相关信息披露事宜。 3.交割 登记结算机关就协议股份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视为交割完成;登 记结算机关就协议股份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即为交割日。 依据协议交割完成后,受让方将作为协议股份的所有人。受让方的委托人谢 志峰先生、谢志钦先生享有受让方的实际利益,受让方是根据委托人谢志峰先生 指令行使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受让方与出让方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五、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表决权(%)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 无限售条件流 谢志峰 196,930,986 23.416% 147,698,240 17.562% 23.416% 通股 谢志钦 无限售条件流 543,076 0.065% 543,076 0.065% 0.065% 9 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 谢昭庭 25,230,000 3% 25,230,000 3% 3% 通股 合计 — 222,704,062 26.481% 173,471,316 20.627% 26.481%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的减持情况 谢志峰先生于 2019 年 3 月至 5 月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643,5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9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谢志钦先生、谢昭庭女士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 协议、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出让人在该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依据协议交割完成后,受让方将作为协议股份的所 有人。受让方的委托人谢志峰先生、谢志钦先生享有受让方的实际利益,受让 方是根据委托人谢志峰先生指令行使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受让方与出 让方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协议双方未签署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出让人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八、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天津银龙预应力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前次权益变动后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直接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谢志峰 196,930,986 23.42% 谢昭庭 25,230,000 3% 谢志钦 543,076 0.06% 合计 222,704,062 26.48%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谢志峰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谢志钦先生、谢昭庭女士前六个 月内未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志峰先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 其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转让股份。此次权益变动不会造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 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 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 息。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银龙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谢志峰 谢志钦 谢昭庭 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 上市公司所 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区 称 有限公司 在地 双江道 62 号 股票简称 银龙股份 股票代码 603969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区 谢志峰 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双江道 62 号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 股 份 数 量 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持股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196,930,986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23.416% 比例 15 本次发生拥 有权益的股 变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份变动的数 量及变动比 变动数量:49,232,746 变动比例:5.854 % 例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 是 □ 否√ 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 股票 16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 谢志峰 谢志钦 谢昭庭 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