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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龙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0-11-26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银龙股份
股票代码:603969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通怡芙蓉 15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通怡芙蓉 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 299 号 SOHO 东海广场 3102 室
邮政编码:200040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以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银龙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其主要内容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通怡芙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芙蓉 16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公司、银龙股份     指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           指                      谢志峰
                               谢志峰与通怡芙蓉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
    《股份转让协议》      指   怡芙蓉 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银龙股份之
                                               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谢志峰先生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的方式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
                                   49,232,746 股,占公司总股本 5.854%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指人民币元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通怡芙蓉 15 号私募证券投
           企业名称
                                       资基金”、“通怡芙蓉 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上海市嘉定区永盛路 1200 弄 51 号 401 室-012
           注册资本                                  1050.0000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                                      储贻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332386472R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营业期限                        2015 年 3 月 23 日至 2030 年 3 月 22 日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 299 号 SOHO 东海广场 3102 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名称                              持股比例(%)
                储贻波                                           45.24
                 成啸                                              4.76

   上海宽洋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45.24

   上海一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4.76
                 合计                                              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所在任职单位/ 职务
                                                                              家或地区居留权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
  储贻波        男       中国                              限公司                    否
                                   西路 900 号
                                                       执行董事、总经理

                                          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重
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
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谢志峰先生个人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持有
股份为持有人进行资产管理。通过让渡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与谢志峰
先生保持一致行动,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不排除继续通过协
议转让的方式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其主要内容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49,232,74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5.854%。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股)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通怡芙蓉 15 号私募证   无限售条件
                                                  0                0    49,232,746      5.854
券投资基金”、“通怡芙蓉 16      流通股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通
     怡芙蓉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芙蓉 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协议
     转让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谢志峰先生将其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份中的
     25,230,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3%)以协议转让的方式
     转让给受让方 1—通怡芙蓉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其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
     份中的 24,002,746 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854%)以协议
     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受让方 2—通怡芙蓉 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转让的股份为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该部分股份根据谢志峰先生
     指令行使所持私募基金产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受让方与出让方保持一
                                              7
致行动关系。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

    转让方:
    姓名:谢志峰
    身份证号码:130984197610******
    住所:河北省河间市******


    受让方 1:通怡芙蓉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332386472R
    法定代表人:储贻波


    受让方 2:通怡芙蓉 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332386472R
    法定代表人:储贻波

    截至协议签署日,转让方持有上市公司 196,930,98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
份总数的 23.416%。受让方 1 为转让方在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通怡基金”)成立的通怡芙蓉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受让方 2 为转让方与其
一致行动人谢志钦共同在通怡基金成立的通怡芙蓉 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转让方将其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份中的 25,230,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3%)转让给受让方 1,将其持有上市
公司全部股份中的 24,002,746 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854%)转让给受让方 2,受让方同意受让该等股份。

    2.股份转让及其价格和支付

    双方同意,转让方合计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49,232,74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股份总数的 5.854%)转让给受让方。通过本次股份转让,受让方 1 将取得上市公
司的 25,230,000 股股份;受让方 2 将取得上市公司的 24,002,746 股股份。

    作为受让方按照协议条款及条件受让协议股份的对价,双方同意,本次协
议股份转让的股份转让价格参考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90%确定,具体价格为 3.71 元/股,总转让款为 182,653,487.66 元人民币。
                                     8
    2.1 交割日受让方的持股情况

    双方确认并同意,于交割日,受让方 1 将直接取得及持有上市公司 25,230,000
股股份,并让渡所持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受让方 2 将直接取得及持有上
市公司 24,002,746 股股份,并让渡所持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转让方同意根据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受让方同意受让转让方
合法拥有的协议股份及其随附的除表决权外的其他权利义务。

    双方一致同意,就协议项下的协议股份转让款,双方同意由受让方按照如下
约定支付: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受让方将股份转让价款向转让方支付完毕。

    双方同意,过渡期间,若因上市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配股等
原因导致协议股份数量变动或发生其他除权事项的,则协议股份数量及每股受让
价格亦应当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但股份转让总价不变;若在过渡期
内,上市公司以累计未分配利润向转让方现金分红,则受让方按照协议约定向转
让方支付的协议股份转让总价应扣除协议股份所对应的上述现金分红金额(含
税)。

    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信息披露,由双方按中国法律、中国证监会、上交所
和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并且应促使、支持和配合上市公司根据上述规
定办理相关信息披露事宜。

    3.交割

    登记结算机关就协议股份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视为交割完成;登
记结算机关就协议股份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即为交割日。

    依据协议交割完成后,受让方将作为协议股份的完全的所有人。受让方的委
托人谢志峰先生、谢志钦先生享有受让方的实际利益,受让方是根据委托人谢志
峰先生指令行使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受让方与出让方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
协议、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出让人在该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的说明

                                    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依据协议交割完成后,受让方将作为协议股份的所
有人。受让方的委托人谢志峰先生、谢志钦先生享有受让方的实际利益,受让
方是根据委托人谢志峰先生指令行使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受让方与出
让方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协议双方未签署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出让人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银龙股份股
票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志峰先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
其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份。此
次权益变动不会造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 《股份转让协议》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供投资者
查阅。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储贻波




                                            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 上市公司所 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区
称             有限公司                     在地          双江道 62 号

股票简称       银龙股份                     股票代码      603969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代表“通怡芙蓉 15 号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上海市嘉定区永盛路 1200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
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弄 51 号 401 室-012
               怡芙蓉 16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
股 份 数 量 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请注明)




                                       15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持股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0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0 %
比例



本次发生拥
有权益的股
              变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份变动的数
量及变动比
              变动数量: 49,232,746 变动比例:5.854%
例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
              是   □         否√
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
股票




                                      16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储贻波

                            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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