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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8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如下:


    1.根据前期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目前实际经营业务发展状况,公司董事
会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定价方式          交易金额(万元)

       谢栋臣        运输业务      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350

    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审查后认为: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持续性关联
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确保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


    2.我们对本次会议《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
的审阅,并同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
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工
作,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张跃进                          任润堂                 马培香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