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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 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预计的 2021 年度关联交易均建立
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和《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志峰、谢铁根回避表
决。上述两个议案均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在审议《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公司将本次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事前与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
公正、公开原则开展,确保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双方的交
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
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
 情况,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对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综合考虑,相关关联交
 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
 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
 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接受关联关系人提供的劳务情况如下:
                           上次预计发生额
                                           注
                                                1
                                                    上年实际发生额
                                                                    注2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原因

   提供运输业务   谢栋臣         350                     154.53                 注3

     注 1:上次预计期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预计金额为 350
 万元。
     注 2:上年实际发生额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生金额。
     注 3:按上年担保预计金额折算,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担保预计金
 额为 256.53 万元,上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为 102 万元,发生额占折算年度预计
 金额比例为 60.24%。因此,不存在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差异较大的情况。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以往的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和预期 2021 年
 度将要发生的业务,公司董事会拟定了下述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下述额度范围内进行审批,本次预计的时间段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为:自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单位:万元人民币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 上年实            占同类业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关联交易类            本次预
             关联人          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 际发生              务比例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别                计金额
                                 交易金额       金额                (%)   异较大的原因
接受关联人
           谢栋臣     350           32.85      154.53    2.49          无
提供劳务



         四、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谢栋臣为公司谢铁根、谢辉宗之父。谢铁根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谢辉宗
  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 条第(四)、(五)
  项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谢栋臣拥有多辆运输汽车,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短途汽车运输业
  务。其承接了公司部分原料和产成品的汽车短途运输业务,负责往返公司至铁路
  专用线运输原材料和产成品,以及少量近距离客户的产成品送货业务。该部分运
  输业务线路短且装卸货等待的时间较长,车辆需要及时响应公司的业务需求,双
  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运输价格。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谢栋臣为公司提供往返于铁路专用线和短途运输业务,通过与多家非关联方
  运输单位咨询,短途运输价格约为 80 元/吨。结合公司实际运输需求和安全、稳
  定等方面的考虑,短途运输价格约定为 80 元/吨。目前关联人提供的往返专运线
  的运输费用约为 12 元/吨。货款结算采用月度结算方式,以银行支票支付运输费
  用。
      公司(甲方)与谢栋臣(乙方)签订了《汽车运输业务协议》(以下简称“协
  议”),主要条款如下:
      1.签订日期:2020 年 4 月 22 日
      2.协议的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2.1 协议的有效期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协议自以下各
  项条件均满足时生效:
      (1)甲乙双方签署协议;
      (2)甲方董事会表决通过协议项下关联交易事宜。
      2.2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有效期续展
  事宜。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关系人提供的劳务,该作价以市场价格
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在平
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