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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河北省河间市国欣康养园召开。会
议通知与会议材料已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昕先生
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和
《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会议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一);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于同日刊登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未发现参与 2020 年年报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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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
三);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
计合理、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
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
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
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真实情况。
    公司制定的《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四);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五);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 2020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关联交
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六);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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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编制了《公
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6,571,676.03 元,加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
624,263,694.54 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1,100,706.77 元,及对 2019 年
度 的 利 润 分 配 50,235,000.00 元 。 本 公 司 2020 年 末 合 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699,499,663.80 元。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天津银龙
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
(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41,000,000 股,扣除公司目前
回购账户股份 3,750,000 股,以此计算派发现金红利 58,607,500 元。同时,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公司
2020 年度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750,000 股,回购金额 15,063,922.21 元(不含印花
税、手续费等费用)。公司 2020 年度现金分红合计 73,671,422.21 元,占归属于
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 53.9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7)。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宏观经济环境和经营计划的需要,维护了中小
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
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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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八);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预计的关联人谢栋臣先生与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
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允,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 2020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关联交
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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