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2017]22 号)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状况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
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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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及相关衔接
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
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对报表数据调整如下:
列报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预收款项 22,241,057.07 - -22,241,057.07
合同负债 - 19,682,351.39 19,682,351.39
其他流动负债 2,558,705.68 2,558,705.68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项目 报表数 假设按原准则 影响
预收款项 13,557,985.10 -13,557,985.10
合同负债 11,998,216.90 11,998,216.90
其他流动负债 1,559,768.20 1,559,768.20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项目 报表数 假设按原准则 影响
营业成本 2,196,218,347.42 2,113,769,686.84 82,448,660.58
销售费用-运费 29,761,826.84 112,210,487.42 -82,448,660.58
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
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 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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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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