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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28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参加董事会
和列席股东大会,积极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为公司管理出谋献策。针
对董事会决策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我们均认真进行审
核并出具了书面的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维护了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董事成员,分别是任润堂先生、张跃进先
生和马培香女士,自 2020 年 5 月份开始任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履历情况如下:
    张跃进:1957 年 10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
历,中共党员。2013 年至 2014 年,任中国铁路通号股份公司工业和物资设备
部、中国铁路通号物资集团部长、董事长;2014 年至 2017 年,任中国铁路通
号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2014 年至 2017 年(兼任)中国铁路通号物资集
团、中国铁路通号电务公司董事长。2020 年 7 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
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任润堂:1956 年 9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
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2005 年至 2013 年,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副院
长;2013 年至 2016 年中国铁路总公司经济规划研究院副院长,2016 年 10 月退
休。2020 年 7 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了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马培香:1957 年 2 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至 2015 年,任天津中和信诚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
师,董事长,党支部书记。2015 年至今,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天津分所,
董事长、管理合伙人、党支部书记。2017 年度,马培香女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
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9 年 10 月参加了
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均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
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
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
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它利益。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每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审议程序均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独立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事姓名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张跃进      3         2        1        0       0        否          0
  任润堂      3         2        1        0       0        否          0
  马培香      7         6        1        0       0        否          1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
的沟通交流,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相
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材料,组织相关人员到公司现场考察和
公司高管人员进行沟通,独立董事认真阅读相关材料,做出独立判断,维护了
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他会议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议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 2020 年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对各项议案没有异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 2020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我们就《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内,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
性、定价是否公允合理,以及是否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
为有关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均做出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的独立董事意
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报告期
内,公司提供的担保,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
的对外担保事项合法,符合交易当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监事
薪酬(津贴)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审查 2020 年度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方案以及提高公司员工薪酬待遇的方
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薪酬考核制度有利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
性,对于公司发展有长远影响,我们同意公司的各项薪酬管理制度。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审查了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认为公司续聘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
有关要求,以及公司、股东等各方利益要求。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相关条款,严格落实现金
分红政策、比例和决策程序等内容,2020 年公司较好地履行了相关制度,切实
保障了广大投资者利益。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天津银龙
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
(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41,000,000 股,扣除公司目前
回购账户股份 3,750,000 股,以此计算派发现金红利 58,607,500 元。同时,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公司
2020 年度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750,000 股,回购金额 15,063,922.21 元(不含印花
税、手续费等费用)。公司 2020 年度现金分红合计 73,671,422.21 元,占归属于
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 53.94%。
    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始终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部分
承诺已履行完毕,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相关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承
诺有关事项,公司已在公告及定期报告中进行了说明。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内
部机制和优化信息披露业务流程,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地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维
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现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体系,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执行与评价工作。本年度公司结合管理提升
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整体风险管控水平。目前根据审计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
的审计,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完善的内部控
制体系对公司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及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撑。
    (九)其他工作情况
     1.2020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2020年度未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20年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有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共计四个专门委员会,各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
或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各独立董事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注册会计师等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来发展、重大项目进
展、内部控制,以及风险防范等相关情况,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对公司
未来发展战略进行规划;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选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发表审查意见;作为审计
委员会委员,对年度审计、定期报告披露、财务决算、内部控制、外部审计机
构评价等方面给予专业判断,对财务报告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发表审阅意见;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业绩指标完成
情况进行考评。2020 年度,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了各自的专业优势,为公司董事
会提供决策依据和有力支持,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公司独立董事
能按照相应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利润分配、会计政策变更、内部控制、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等方面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
利。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发
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推动公司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2.在信息披露方面,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认真提出合理的信息披露要求,对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3.在经营管理方面,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
分关心公司的关联交易、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情况,积极了解行业动态,严
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4.在重大事项的核查监督方面,独立董事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
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在董事会决策
中发表意见,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5.在自身学习方面,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
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积极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
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
规,不断提高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恪尽职守,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事先了解掌握相关资料,按时出席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 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为公司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2021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在此,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团队在独立董事履
职过程中所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
    张跃进                    任润堂                 马培香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