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2021-04-28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
情况如下:
一、概述
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2017]22 号),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及相关衔接规
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
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对报表数据调整如下:
列报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预收款项 22,241,057.07 - -22,241,057.07
合同负债 - 19,682,351.39 19,682,351.39
其他流动负债 2,558,705.68 2,558,705.68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项目 报表数 假设按原准则 影响
预收款项 13,557,985.10 -13,557,985.10
合同负债 11,998,216.90 11,998,216.90
其他流动负债 1,559,768.20 1,559,768.20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项目 报表数 假设按原准则 影响
营业成本 2,196,218,347.42 2,113,769,686.84 82,448,660.58
销售费用-运费 29,761,826.84 112,210,487.42 -82,448,660.58
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
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
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说明。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