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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7-14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科贸”)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7,7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其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 25,700 万元
       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与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富邦华一”)签署《最
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106-690654924-03-g1)、《最高额保证合同》(:2106-
690654924-04-g1)为全资子公司银龙科贸向富邦华一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
次担保的金额共计人民币 7,700 万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2021年5月18日召
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同意为银龙科贸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且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实际情
况,在不超过6亿元担保额度内,调节公司、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金
额。因2021年公司已为银龙科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8,000万元,为满足银龙科贸
日常生产经营而向富邦华一融资,公司董事长决定对银龙科贸的担保额度实施调
整,调增额度5,000万元,调整后对银龙科贸的总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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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及2021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关于公司2021年对外担保预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1-019)。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点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天津银龙集团
                     谢志峰                天津市      500 万元人民币       2009/06/23
科贸有限公司

               预应力钢材技术开发;预应力钢材、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水泥制品、
 经营范围      木材、木制品、电信线路器材批发兼零售;吊装、搬倒服务;从事国家法律、法规
               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有专、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2.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的财务状况

 (1)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单位:万元

                                                持股    资产
  被担保方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比例    净额
天津银龙集团
                 31,414.60     25,601.99        100%   5,812.60     52,342.41      345.08
科贸有限公司


 (2)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单位:万元

                                                持股    资产
  被担保方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比例    净额
天津银龙集团
                 32,080.54    26,265.20         100%   5,815.35     16,041.30       2.74
科贸有限公司


      银龙科贸为银龙股份全资子公司,经营正常,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106-690654924-03-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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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担保金额:人民币 2,700 万元。

    3.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到期之日(包括债权人垫
付款项之日、票据到期日或类似债务履行期限)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到期
日。

    4. 担保范围:债务人现在或将来任何时候应向债权人偿付的主合同项下任
何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
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杂费及其他费用)、债权
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
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等)及其他损失。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106-690654924-04-g1)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3.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到期之日(包括债权人垫
付款项之日、票据到期日或类似债务履行期限)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到期
日。

    4. 担保范围:债务人现在或将来任何时候应向债权人偿付的主合同项下任
何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
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杂费及其他费用)、债权
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
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等)及其他损失。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银龙科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银龙科贸稳健发
展,且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营活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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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控制范围内。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
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其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累计对其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07 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21%,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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