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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
与会议材料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昕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
章程》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会议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一);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2022 年修订)》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未发现参与 2022 年年报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于同日刊登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

                                   1/6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
三);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
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
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遵循了全面性、重要性的原则,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本报告的相关结论。
    公司制定的《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四);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 2022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关联交
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五);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编制了《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 2022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六);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为 97,678,110.6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52,045,339.37 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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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公积金 9,767,811.07 元,及对 2021 年度的利润分配 0.00 元。本公司 2022 年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 539,955,638.95 元。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841,000,000.00 股,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完成股权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共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4,496,000.00 股,其中,
10,746,000.00 股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总股本为 851,746,000.00 股,以此为基数,本次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51,104,760.00
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宏观经济环境和经营计划的需要,维护了中小
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预计的关联人谢栋臣先生与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
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和
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 2022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关联交
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八)
    经研究决定,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
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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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按双方商定执行。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议案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截至 2022 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
司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并
相应计提减值损失 4,321.01 万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3)。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
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
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十)
    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
会[2021]35 号)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公司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

                                     4/6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
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进行
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
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十一)
    为充分调动公司监事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根
据《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公司制定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5)。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议案十
二)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监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
举张宜文先生为公司新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王昕先生、尹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具备任职公司监事的资格,监事候选人本人已同意担
任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26)。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议案
十三)
    鉴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事项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发生变化,且公司
增加经营范围,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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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公司章程》的修订并办理相应工
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十四)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银龙
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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