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2023-04-2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2023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津贴)的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内部董

事是指在公司除担任董事外还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外部董事是指在公司担任除

董事外不担任其他任何职务的董事;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大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所指的监事,包括内部监事和外部监事。内部监事是指在公司除担任

监事外还担任其他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外部监事是指在公司除

担任监事外不担任其他任何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三)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

惩挂钩。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


文件编号:ICE-W-01-005                    第1页    共4页       文件版本:2023-04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制度》,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核批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的考核标准并进行年度

绩效考核;负责制定董事薪酬分配方案,董事薪酬分配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核批准。

    第七条 公司监事会负责制定监事的考核标准并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负责制

定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监事薪酬分配方案报公司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核

批准。

    第八条 公司人事行政、财务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

本制度开展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应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董事及监事职责履行

情况和承担的风险等因素来确定。

    第十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及岗位,

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2. 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每年给予固定津贴,按月度

发放。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每年给予固定津贴,按月度发放。公司

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监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之外其他工作职务的,不领取薪

文件编号:ICE-W-01-005                    第2页   共4页        文件版本:2023-04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酬。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时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

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三)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

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第十二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奖励。

    第十三条     对于为提高公司的经营水平和监管水平、公司的发展提出有价值

意见或作出贡献的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根据董事、监事

的贡献程度的大小,制订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奖励方案,由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决定和实施奖励方案。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补贴,由公司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

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如适用)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

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公司盈利状况;

       (二)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三)同行业薪酬变动水平:每年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作

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文件编号:ICE-W-01-005               第3页   共4页         文件版本:2023-04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任职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遵循诚信勤勉的原则,履行法定的义务和职责,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和违反公

司章程及制度,不得无故缺席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应当出席的相关会议,努力

提高公司的经营水平和监管水平,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

效,修改时亦同。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文件编号:ICE-W-01-005             第4页    共4页             文件版本:20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