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IPO持续督导2019年度现场检查报告2019-12-3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IPO 持续督导
2019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系重庆正
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正川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规定,正川股份持续督导
工作小组于 2019 年 12 月对正川股份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现将现场检查情况报
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正川股份持续督导工作小组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向正川股份提交《现场检查
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时间、人员安排、工作重点等事项;2019 年 12 月 17
日-12 月 20 日,保荐代表人和项目人员按照《现场检查工作计划》的安排,开展
现场检查工作。通过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沟通、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实地走访、
查阅信息披露资料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等基本情况,并制作相关工作底稿。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通过查阅正川股份 2019 年以来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规
章制度及内审部门工作记录,本保荐机构认为:正川股份公司治理情况良好,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
(二)信息披露情况
通过查阅正川股份 2019 年以来信息披露文件、并对相关信息披露事项进行
核实,本保荐机构认为:正川股份信息披露情况正常,除“三、提请上市公司注
意的事项及建议”外,不存在其他信息披露违规事项。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通过查阅正川股份 2019 年以来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明细表、查阅资金往来的
原始会计凭证;了解正川股份目前业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设置及运作情况,
本保荐机构认为:正川股份具有独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关联方不存在违规
占用正川股份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通过查阅正川股份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2019 年度 1-11 月的募集资金专
户银行对账单、抽查大额募集资金支出的会计原始凭证、现场了解募投项目建设
情况,本保荐机构认为:正川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正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
及募投项目建设与信息披露不符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1、关联交易事项
正川股份 2019 年以来无关联交易事项。本保荐机构认为:正川股份不存在
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正川股份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事项
正川股份 2019 年以来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3、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正川股份 2019 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对外投资事项。
(六)经营状况
2019 年 1-9 月,正川股份实现营业收入 38,618.96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5.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06.80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29.18%。保荐机构通过与正川股份高管访谈、查阅 2019 年以来正川股份重大销
售合同等方式对正川股份的经营情况进行了核实。
(七)本保荐机构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根据本次现场检查情况及重庆证监局对正川股份的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已
提请正川股份整改以下事项:
正川股份存在随意变更研发费用归集口径及未披露《2018 年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问题;存在收入确认跨期及费用报销不规范、财务入账不及时的问
题。
正川股份应当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研发费用
归集口径,不得随意变更;且应当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正川股份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规范各会计科目的核算,
做到规范核算、准确列报;做好收入确认工作,确保收入不存在跨期确认的情况;
进一步加强费用报销及财务入账管理,确保费用报销有真实原始凭证且有完整的
审批记录;对已经处理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相关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正川股份及其他中介机构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现场检
查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本持续督导期内,除“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外,正川股份
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信息披露等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的
相关规定,正川股份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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