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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润股份: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8-10-29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阴
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就恒润股份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7号)核准,公司获准发行新股不超
过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97元。截止2017年4月28日,公司实际已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3,9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561.68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48,378.32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H1032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
情况(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项目达到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募集       投资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状态
                             诺投资总额     资金额           (%)
                                                                            日期
       年产2.5万吨精加工大
  1                            20,000.00       14,465.83        72.33    2018 年 11 月
       型环锻扩产项目
       年产1.2万吨精加工自
  2                            12,900.00        2,212.66        17.15    2018 年 11 月
       由锻件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650.00         897.39         54.39    2018 年 5 月
                                           1
                                                                           原计划项目达到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募集        投资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状态
                             诺投资总额     资金额            (%)
                                                                               日期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
  4                             13,828.32       13,828.30         100.00
        的营运资金
            合计               48,378.32       31,404.18          64.91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时间            用状态时间
 1      年产2.5万吨精加工大型环锻扩产项目         2018 年 11 月          2019 年 11 月
 2      年产1.2万吨精加工自由锻件建设项目         2018 年 11 月            2019 年 11 月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8 年 5 月             2019 年 5 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发展的情况制定,具有一
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紧密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和竞争格局变化,慎重
安排项目建设进度。

       1、年产2.5万吨精加工大型环锻扩产项目

       “年产2.5万吨精加工大型环锻扩产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8年11月。截至2018年9月30日,项目投资进度为72.33%。公司根据当前实际
经营情况、行业动态及未来发展趋势,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生产安排,本着审慎和
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拟将本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12个月。

       2、年产1.2万吨精加工自由锻件建设项目

       “年产1.2万吨精加工自由锻件建设项目” 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8年11月。截至2018年9月30日,项目投资进度为17.15%。本项目投资进度缓
慢的主要原因为精加工自由锻件市场需求增量未达到项目预期,且未来市场发展
趋势存在不确定性,考虑到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若不考虑市场需求
情况在短期内集中投入,项目的投资回报可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目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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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通过提高现有设备产能的利用率来满足客户订单需求。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产
能及行业发展趋势,拟将本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12个月。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8年5月。截至2018
年9月30日,项目投资进度为54.39%。经过管理层讨论研究,为继续保持新产品
开发的先进性,提升公司研发技术水平与检验检测水平,公司拟根据市场情况对
研发设备、检验检测设备选型进行优化,以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因此,拟
将本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12个月。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
的延期仅涉及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未改变项目
的内容、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
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效益的实现。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规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3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
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润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
经营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与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恒润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4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正奎               申丽娜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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