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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易创新: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8-104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10 月 29 日,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9 名董事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
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原因: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 15 号文”),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据此对财务
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
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
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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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
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
“研发费用”项目。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
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
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3、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18 年 9 月 30 日起按照财政部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
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二)会计估计变更

    1、变更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3 号》的规定,
并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以及国际证券市场近年来发生了明显变化,为更好地反映企
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需要调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的会计估计。

    2、变更内容:

    (1)变更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条件: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
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
幅度累计超过 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 个月。
    (2)变更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条件: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

                                     2
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
幅度累计超过 50%(含 5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
个月,同时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如被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前景,包括行业
状况、价格波动率、经营和融资现金流等) ,并从持有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整
个期间判断这种下降趋势是属于非暂时性的,可判断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了
减值。

    3、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影响当期和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

       (二)会计估计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
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开
始执行,根据目前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况,公司将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对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综合具体投资标的基本面等情况考虑减值计提事
宜。
    2017 年 12 月 6 日,公司对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股票投资,计入“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截止到 2018 年 9 月 30 日累计跌幅 21%,按照变更后的会计
估计,该项资产无需计提减值,不确认当期损益,此跌幅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10,146.58 万元人民币(该金额未经审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股东权益无影响。

       三、审议程序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3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
情况的需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能够更合理、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
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是为
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决策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
次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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