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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易创新:关于拟收购标的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18-12-18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8-125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标的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暂未开庭审理
       公司拟收购标的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累计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 2.4 亿元
       对公司拟收购标的的影响:因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对
       公司拟收购标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018 年 12 月 14 日,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思立微”)的《告知函》,获悉思立微收到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18)
沪 73 民初 1038 号、1039 号、1040 号《受理通知书》等文件,现将该拟收购标
的涉及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一)受理机构: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二)诉讼当事人:

    原告: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一: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

    被告二:上海魅之族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
    (三)案由:

       1、(2018)沪73民初1038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2、(2018)沪73民初1039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3、(2018)沪73民初1040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二、诉讼相关情况

    (一)(2018)沪 73 民初 1038 号
       思立微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获得专利号为 ZL201410263938.2,名称为“一
种基于 ESD 保护的生物识别感应装置”的发明专利授权,其要求保护一种基于
ESD 保护的生物识别感应装置。经思立微调查发现,两被告未经思立微许可,
实施上述专利,被告一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了 GF3258 芯片产品,被告二许诺
销售、销售了装配有该款芯片的手机。思立微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停止专利侵权行为,即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型号
为 GF3258 芯片产品的行为;
    2、判令被告一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
    3、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含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间的合理使用费)
人民币 8000 万元,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人民币 50 万元,合计人
民币 8050 万元;
    4、判令二被告负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二)(2018)沪 73 民初 1039 号
       思立微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获得专利号为 ZL201410353937.7,名称为“具
有模压保护层的指纹识别器件及指纹识别组件”的发明专利授权,其要求保护一
种具有模压保护层的指纹识别器件及指纹识别组件。经思立微调查发现,两被告
未经思立微许可,实施上述专利,被告一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了 GF3258 芯片
产品,被告二许诺销售、销售了装配有该款芯片的手机。思立微提出以下诉讼请
求:
    1、判令二被告停止专利侵权行为,即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型号
为 GF3258 芯片产品的行为;
    2、判令被告一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
                                       2
    3、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含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间的合理使用费)
人民币 8000 万元,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人民币 50 万元,合计人
民币 8050 万元;
    4、判令二被告负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2018)沪 73 民初 1040 号
     思立微于 2016 年 4 月 6 日获得专利号为 ZL201520753207.6,名称为“指纹
传感电路”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其要求保护一种指纹传感电路。经思立微调查
发现,两被告未经思立微许可,实施上述专利,被告一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了
GF3258 芯片,被告二许诺销售、销售了装配有该款芯片的手机。思立微提出以
下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停止专利侵权行为,即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型号
为 GF3258 芯片产品的行为;
    2、判令被告一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
    3、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 8000 万元,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
为的合理开支人民币 50 万元,合计人民币 8050 万元;

    4、判令二被告负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拟收购标的思立微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四、诉讼案件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拟收购标的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对拟收购标的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通过,目前
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的
拟收购标的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
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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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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