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股份: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2021-01-11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武
汉长华长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长源”)于近日收到全国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的《关于宁波市 2020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
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45 号)和《关于湖北省 2020 年第一批高新技
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46 号),公司和武汉长源通过了高新技
术企业的重新认定,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2033100948 和 GR202042001520,有效期
三年。
本次认定系在公司及武汉长源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
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武汉长源自本次通
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0 年至 2022 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
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