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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华集团:长华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16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3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董事长王长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人已从公司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另有 4 人因个

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5 人调整为 91 人,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352.80 万股调整为 350.9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
322.80 万股调整为 320.90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保持不变。除此之外,本激励计

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的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5)。

    董事殷丽女士、李增光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本议案

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9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8.13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9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0.9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的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董事殷丽女士、李增光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本议案

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王远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5 日
    附件: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远瑛女士:1989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公司总经理秘书、证券事务助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培训合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