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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沪光股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5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3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1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 388 号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53,042,2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80.8291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由董事长成三荣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成磊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张玉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53,042,200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关于选举张玉
        虎先生为公司第
1                               19,412,200          100          0           0      0             0
        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段琪琦律师、张凡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