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邦股份: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30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2021 年 7 月 29 日(星期四)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夏登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到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
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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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
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况
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
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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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及各
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为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同时出于激励效果的考虑,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业绩考核做了调整,其他
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为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同时出于激励效果的考虑,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业绩考核做了
调整,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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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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