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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邦科技: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01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烟
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
合规。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审议结果。


    二、《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
项目款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
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
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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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


       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5,30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包含本
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
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五、《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和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昆山德邦提供借款实施募
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
发挥,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昆山德邦提供借款的
事项。
  (以下无正文)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德仁 ___________




    王福利 ___________




    唐    云 ___________




                                                                     2022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