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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邦科技: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10-01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45,000.00 万元的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
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
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使用额度不超过 45,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
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
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购买理财产品时,
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
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审批程序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
生产经营资金正常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
超过 45,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和资金安
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
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
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
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
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