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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邦科技: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04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解海华之外的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3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封路 3-3 号 9 号
楼 5 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普通股股东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5,878,56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5,878,56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39.2847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9.284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陈田安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长解海华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
   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于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5,878,56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投
  1      资设立全资子    2,655,52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公司开展新项
         目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彦宇、张孟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