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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源微:芯源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1-031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送达全体董
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宗润福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宗润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以 2021 年 4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40.00 元/股,向 36 名
激励对象授予 6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沈阳芯源微
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33)
    董事宗润福、陈兴隆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
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
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1 年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报
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一季度报告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