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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源微:芯源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2021-04-27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止授予日)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表
                                                   获授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 性股票总数          划公告日股
                                                   量(万股) 比例              本总额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长、总裁、核心技
 宗润福        中国                                   7.00         8.62%           0.08%
                               术人员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李风莉        中国                                   5.00         6.15%           0.06%
                               财务总监
                         董事、副总裁、核心技
 陈兴隆        中国                                   5.00         6.15%           0.06%
                               术人员

 顾永田        中国              副总裁               5.00         6.15%           0.06%

 汪明波        中国              副总裁               5.00         6.15%           0.06%

 崔晓微        中国              副总裁               3.00         3.69%           0.04%

 王绍勇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4.00         4.92%           0.05%

  程虎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00         2.46%           0.02%

 张怀东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00         2.46%           0.02%

  苗涛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00         2.46%           0.02%

                              二、其他激励对象(共 26 人)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26 人)             25.00         30.77%          0.30%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65.00         80.00%          0.77%

三、预留部分                                         16.25         20.00%          0.19%

                      合计                           81.25        100.00%          0.9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
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二、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情况
                                                                          占本激励计划公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激励对象职务         人数                                               告日股本总额
                                   数量(万股)         票总数比例
                                                                              比例
  核心管理骨干          10             6.50                8.00%               0.08%
  核心技术骨干           9             15.00              18.46%               0.18%
  核心业务骨干           7             3.50                4.31%               0.04%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